沈阳副厅级干部嫖娼疑案涉案人员大喊冤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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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0:59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涉案人员大喊冤枉 至此,李丽、刘立卖淫嫖娼和宫双林、张秀华容留他人卖淫案似乎应该画上句号了。但是,这几位涉案人员却都大喊冤枉,宫双林及其前妻张秀华提请再审,李丽提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刘立也要状告南站派出所,令这起案件再起波澜。
而此时,刘立的上级主管单位有关部门经过近4个月的调查,认为:“本案是虚构的,是一个屈打成招的假案”。 张秀华和宫双林在接受律师调查时又透露了另外一些细节: 当时,躺在里屋的那两个人中其中一个是南站派出所的民警,比较年轻,体态较瘦。经和记者拍到的照片核对,张秀华和宫双林认定“他就是民警张某”。 张秀华告诉记者,刘立被李丽领到里屋后,张某等两人到了第二间按摩室继续做足疗。躺下刚刚几分钟,张某上卫生间,从卫生间出来后,他趴在里屋的门往里看。 “我当时过去拍了他一下,问他,小伙儿,你瞅啥呢?他没吱声,回到第二间足疗室。”张秀华说。当时,和张某一起的那个人正在打电话,说要打麻将啊,过来吧,我们正在足疗店里呢。这时,又过来两个民警,他们一起向外走,说是去打麻将。他们走后仅仅几分钟就又返了回来,直奔里屋……张秀华被带出来时发现,刘立在上车时和他们撕扯。后来,张秀华和宫双林经过辨认,证实后来的两位民警,就是薛某和杨某。 刘立在律师调查笔录中讲述了他被带到派出所后的情景—— “姓张的警察一脚把我踹到屋里,我的膝盖磕破了,现在还有伤疤,还打嘴巴子,踢我屁股,都踢青了,还踢我腰。 “有个姓张的警察说,我们和老板有仇,要整老板,今天算你倒霉,我让你说啥你就说啥,只要按我们说的做就放你走。 “有个姓薛的警察说,我看你这么大年纪,又喝醉了酒,神志都不清,不可能嫖娼,我写你打架、骂人,应付一下领导,要不然不好放你走。他写好后让我签字,我要先看一下。他说签完字再看。我签完了字,摁了手印,他拿着讯问笔录就跑了。我就拽着要看,被他一把推倒,然后他把笔录交给了姓杨的警察。 “过了很长时间,姓薛的警察进来对我说:领导定了,你再写几句就放你走……你就写嫖娼几个字。我说根本没那事,他们就又动手打我,我当时胃痛得难受,心脏病犯了,我向他们要速效救心丸和胃药,他们说半夜三更上哪儿去找药。我要喝水他们也不给,还说:你死了也是个醉鬼,你到阴间去告吧。” 刘立在4月4日写的一封控告信中说:“我两次被警察带着上厕所,第一次看到了一个警察在拽女服务员(李丽)的头发。第二次看到了女服务员披个军被。” 李丽在律师调查笔录中介绍了她如何承认卖淫的经过—— “在派出所承认卖淫是后半夜3点多钟,是从办案人员的手表上看到的。 “办案人员边打边骂……边抓着我的头发,一直拖到后边仓库。两个办案人员一人站一边狠狠地踢我,踢我后腰。 “警察还拿电棍吓唬我,并两人轮班踢我,我没哭但喊叫了。后来有一个小个子警察到卫生间拎来一烧水的铝壶,灌满凉水,问我你是自己脱衣服还是让他脱,并拽我的马夹。我只好自己脱,脱到只剩下胸罩和裤衩。我当时在地上站着,他让我蹲在折叠椅上,又将我的一只手用手铐铐在椅子上。然后往我脖子和肩上浇凉水,身上都是水,我就大声喊叫,我说没那事。他们就一壶一壶地浇,我在仓库里哆嗦起来,他们就逼我承认卖淫,不承认就继续浇。戴手表的人进来对我说:那个男的… …都承认了……我说他承认我也没有做那事。他又说你承认罚点钱就放你得了。我说我从农村来没有钱。他说那男人有钱,给你拿罚款,我替你去说。(编者注:12月23日,冬至后的第二天) “我冻得忍不住了,就说那男的给我交罚款我就承认。戴手表的那个人说,你放心,我们办案都是冲钱去,你承认不用你交钱,那男的替你交罚款,我们也有提成。 “我只好承认了,我实在挺不住了。他们才给我披的衬衣,先擦的身上,然后脱下裤衩和胸罩,太湿了,他们俩当时都在场,没回避,我没办法,哆嗦得受不了,怕冻死只好换上自己衣服。之后又把我领到前屋,一个巡防队员给我找来一个被子,是绿色的,又找来一个‘小太阳’电暖气,找来插座,一直点到上午10点多钟。 “他们还曾经先写一份笔录让我抄一份。他们让我签字的时候,我先给他们跪下了,他们打我时我只是喊叫没哭,但跪下的时候我哭了。” 宫双林、张秀华也表示,他们的供述是在办案人员诱骗的情况下说的。 派出所所长被“双规” 刘立在律师调查以及递交给有关方面的控告信中,指出有两位办案民警分别给他留了手机号码,说:“我们三个商量了,我们替你保密,你也不要和单位说,把我的手机(号码)给你,过两天我把材料交给你,但你得让我们弟兄过得去。”“ 我们替你保密,剩下的事你看着办……” 刘立回到家中后,和他的一位亲属说明了他被抓的详细情况。“尽管我是在被威逼、引诱、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字,但这事要是传出去,还是好说不好听。”刘立告诉记者,这位亲属对他说:“找人还不如找所长呢。”这位亲属在他一个朋友的帮助下找到南站派出所所长李国义。李国义告诉这位亲属先拿3万元。之后,刘立通过该亲属给李国义送去3万元钱。 随着调查组调查的深入,很快,李国义被“双规”,其收受3万元人民币的事实被查清。 在和平区公安分局4月12日发出的《关于近期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通报》中,通报的近期发生的6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第一起就是“原南站派出所所长李国义收受他人钱款案件”。该通报说:“李国义的错误行为已经构成违纪,此案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中共沈阳市纪委已经对李国义采取‘双规’措施,对李国义违纪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4月20日,记者获得一个最新消息。一位办案民警讲,抓捕李丽等4人时,除了他们3位办案民警,还有两个人参与了,他们都是李国义的朋友,都是生意人。 疑点尚需核查 “经过调查发现,还有不少矛盾点和疑点需要调查和澄清,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嫖没嫖的问题,二是打没打的问题。”参与该案调查的某机关纪检处负责人说,“至少有9个主要问题尚需核实澄清。” 这位负责人介绍,这些主要问题是——刘立和李丽以前是否相识的说法存在矛盾;刘立是否“做大活”以及由谁提出的,材料中反映不一致;关于发生性关系的情节,刘立和李丽的供述不一致;两人发生性关系没戴避孕套,现场有没有避孕套的情况应当搞清;谈价时间和100元钱的用途说法不一致;包房(里屋)用途说法不一;是否为现行抓获值得推敲;关于刘立和李丽是否被打以及打人后取得的口供真实性和可信度值得分析推敲;公安机关的讯问材料中有多处添加、篡改的痕迹…… “这么多的问题和疑点,如果没有彻底调查清楚,恐怕认定卖淫嫖娼的证据就不是确凿充分了。”这位参与调查的某机关纪检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此,根据调查,我们认为,该案是一个虚构的、屈打成招的冤案。” 李丽是否真的卖淫了?刘立是否真的嫖娼了?宫双林和张秀华是否真的容留卖淫了?他们是否真的在办案人员的威逼、引诱和欺骗的情况下做出自己违法和有罪的供述?该案是否真的是冤案?有太多的疑问还需要司法机关依法经过审查做出判断,而司法机关何时依法做出公正判决,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