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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上午通过护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4:03 法制晚报

  这部法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护照法,这部法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护照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的护照管理工作已经
迈进了法制化的轨道。护照法明 确规定“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三类。护照法对公民申请普通护照的权利义务,护照签发机关的权利义务 ,以及公民在普通护照申请方面的权利救济渠道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2004年中国颁发各类护照达480多万本,比改革开放前年均颁发护照的数量增长了200多倍。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部法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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