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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饰城停车场二人劫走女车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4:03 法制晚报

  劫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3年及12年并处罚金

  本报讯(记者孙慧丽)陈女士在停车场被劫匪盯梢,连车带人被劫进了深山。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抢劫罪 判处劫匪王景全有期徒刑13年,判处冯海龙有期徒刑12年,并各处罚金。

  33岁的王景全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2005年12月10日15时许,王景全、冯海龙经预谋,在丰台区丰台路 口万隆汇洋灯饰城停车场内,趁被害人陈女士打开车门之机,强行将其推入车内,并劫持至房山区长操村。

  二人抢走捷达轿车一辆及陈女士的随身物品,并致陈女士轻微伤,后将陈女士放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景全、冯海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 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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