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建议增设拖欠劳动报酬罪维护民工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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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1:2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针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者不能得到法律严惩的现状,昨天,朝阳法院针对民工讨薪提出应在刑法中增加“拖欠劳动报酬罪”的司法建议。 朝阳法院于昨天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专家学者和立法机关对恶意欠薪进行刑事立法调研,考虑将“拖欠劳动报酬罪”纳入刑法。此外,法院还建议强化农民工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组建农民工工会等。
有关资料显示,近七成农民工有过被拖欠工资的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