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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西班牙引渡条约获批准 条约加速缉捕外逃贪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2:00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通过决定,批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的第一个引渡条约。在中国所有对外引渡条约中,该条约也首次出现了涉及死刑犯引渡问题的条款。据信,引渡条约的生效将加速中国编织国际引渡网,缉捕以贪官为主的外逃案犯。

  条约同时规定:“根据请求方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被
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不执行死刑,”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心,死刑犯不引渡的条款有可能成为外逃贪官的“免死金牌”,对惩治贪官可能不利。

  中西引渡条约谈判中方代表团团长徐宏强调,把贪官引渡回国,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首先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实现。“现在我们首先面临的并不是要不要判死刑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把他们抓回来的问题。”他说。

  当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引渡条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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