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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包”规定将出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7:19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王艳坤记者张鸣霄)近年来,新型电子产品不断涌现,出现的质量投诉也不断增多。但目前我国各商企依据的“三包”售后服务规定中,并没有涉及这些新型电子产品。据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为此制定新的“三包”售后服务规定,并将在年内出台。

  近年来,“在旧‘三包’规定中没有涉及到的诸如MP3、MP4、背投彩电等产品的投诉,呈逐年递增趋势。”据市消协有关专家介绍,去年哈尔滨市家电产品投诉上升了3.6%,
其中,新型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投诉较多。然而,由于缺乏维权细则,解决这些产品的投诉只能按《产品质量法》等标准执行,缺乏可操作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制定新“三包”规定———《产品责任担保条例》。不仅如此,针对整个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行业标准也在制定之中。中国电子商会正在起草售后服务产业标准———《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规范》。市消协专家称,这个服务规范中定义的电子产品涵盖了手机、计算机及外设、彩电(包括平板、背投)、数码产品(MP3、数码相机)、家用视听设备(DVD、VCD、家庭影院)、电子娱乐产品等,几乎涉及市民生活用到的所有电子产品。依据这些新规,哈尔滨市消费者将可在购买的新型电子产品发生质量纠纷后,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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