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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将受党政纪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8:06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 张磊)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在昨天召开的哈尔滨市群力新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凡共产党员、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群力新区违法建设的,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近期将对群力新区(东起何家沟、西至四环路;南起哈双北路、工农大街,北至群力堤)规划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整治拆除,为严肃纪律
,按时完成拆迁任务,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常委办公会议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对拆迁工作的认识,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保持一致,带头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私建滥建行为,带头支持拆违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凡在群力新区区域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设或参与相关活动的共产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主动到群力新区征地拆迁现场指挥部登记,说明情况,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追究责任。

  对于不主动登记、不在限期内拆除违章建筑的,或者阻挠依法拆除,甚至组织参与上访、聚众闹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并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以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办理有效证件套取高额拆迁补偿金的,要主动到市纪委监察局说明情况,并认真纠正。对拒绝说明情况或不主动纠正的,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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