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扒窃方法一聋哑人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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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8:2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姚维家庐剑孔华)以介绍工作为名,将未成年聋哑女生带到郑州,教其如何在公交车上扒窃,昨日,胡某因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38岁的胡某也是聋哑人,特教八年级文化,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据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指控:去年9月,胡某与合肥市特教中心的小林(化名)商议,让小林给他找个女孩到郑州去学扒窃。同年10月16日,小林以帮助介绍工作为名,将同班同学小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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