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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扒窃方法一聋哑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8:2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姚维家庐剑孔华)以介绍工作为名,将未成年聋哑女生带到郑州,教其如何在公交车上扒窃,昨日,胡某因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38岁的胡某也是聋哑人,特教八年级文化,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据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指控:去年9月,胡某与合肥市特教中心的小林(化名)商议,让小林给他找个女孩到郑州去学扒窃。同年10月16日,小林以帮助介绍工作为名,将同班同学小美(化
名)骗出来交给胡某。胡某给了小林1500元报酬,将小美带到郑州后,晚上教小美如何扒窃,白天让小美跟着其他人一起到公交车或商场扒窃。由于小美不愿意学扒窃,加之在学校的小林又被公安机关传唤,胡某给了小美500元现金,将她放回合肥。同年11月22日,公安机关在郑州将胡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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