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提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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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12 沈阳今报 | |||||||||
■背景事件 《沈阳今报》今天3版报道,五一黄金周的脚步近了,市旅游局公布了投诉电话、公安交通部门也打出了安全预警,提醒大家:安全第一,防范要紧。 要说这世事变迁,不妨把今年的五一视为百姓意识的“反向期”,也让我们小老百
■给劳动部门提醒:劳动保障部公开提醒职工五一期间“警惕用人单位以弹性工作制为名‘弹掉’加班费”。这个提醒究竟是及时雨还是隔岸火?不是职工对加班费不警惕,而是单位或老板就是公开给你“弹掉”,你还能咋的?所以,这个提醒应是广大职工向劳动部门提出的:对各用人单位的加班费“大清算”,是你的职责所在! ■给旅游部门提醒:旅游部门提醒游客加强防范,这没有错,错就错在你别总是光说不练。作为旅游部门,对于哪个旅行社有“前科”、哪个景点挖了坑、哪段线路有猫腻是必须了解的呀,更有及时截获、堵塞的责任。有些事故的确不可预测,但旅游陷阱一般都是早有预谋、甚至屡试屡犯的啊! ■给公安交通部门提醒:我们不拒绝这些提醒,却又害怕这些提醒,就比方说我坐在旅游车上,司机反复说:“请您注意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好像汽车的方向盘就把在我的手里似的。这时候,公安部门如何加强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要拿出点儿真格的;而交通部门也得在超载超速、疏通道路等方面多下点儿功夫,来点儿实在的。 还剩一句了:希望咱小老百姓提醒能积极化作“双向意愿”,更希望它们真正变成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实际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