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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店统一要挂“本店无盗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17 南京晨报

  晨报讯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非法盗版音像制品,南京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支队袁培珍队长在昨日的文化市场管理会上指出: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全市1000多家音像销售店都要挂出“本店无盗版”的牌子。

  1000家音像店要挂“本店无盗版”

  袁培珍说,南京有1000多家音像零售店,其中85%是个体经营的,打击盗版、非法音像制品是文化部门今年第一个重点,因此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所有的音像店不仅不能卖盗版、非法音像制品,而且都必须挂上“本店无盗版”的牌子,牌子上还要留下文化稽查部门的举报电话,以供市民举报。

  挂上“本店无盗版”就不卖盗版了?

  盗版音像制品街头随处可见,从街头大大小小的音像店里也都能买到,不少市民提出质疑:文化稽查部门要求音像店统统挂上“本店无盗版”的牌子,难道音像店挂了牌子后就不卖盗版了吗?如果挂上“本店无盗版”的牌子,然后继续卖盗版音像制品怎么办?

  对此,袁培珍队长表示,打击非法、盗版音像制品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文化稽查部门会尽最大努力去查处打击,通过今年的查处打击工作,只要市场上的正版率超过盗版率,就已经是可喜的成绩了。让音像店挂上“本店无盗版”牌子的本意是想促进业主们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意识,从而从主观上抵制盗版,如果音像店挂了牌子后继续卖盗版,文化稽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将坚决依法查处。

  袁队长还表示,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南京市文化局已暂停审批个体音像零售店、出租屋,今后如果有人想经营音像零售店、出租屋,必须以连锁店的形式加盟正规音像商店。目前,国家文化部已批准“江苏中艺”具备连锁资格,想开音像店的人可以与其联系。

  卖800张盗版光盘要进“局子”

  据江苏省公安厅有关人士介绍,在文化部门继续查处的同时,江苏省司法机关也进一步加大对盗版音像制品的打击力度。江苏省高级法院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音像制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意见》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非法音像制品违法案件中,如果发现“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在4万元以上”、“贩卖淫秽音像制品130张(盒)以上”、“向他人传播淫秽音像制品达400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的行为,应当将案件有关情况向公安机关备案。如果发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800张(份)以上的”,也要向公安机关备案。

  袁培珍队长表示,像这些情节严重的行为,文化稽查部门将把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由检察院、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作者: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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