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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吕华实习生田菲)市卫生局昨日出台《关于加强医疗服务管理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指导意见》,将采取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推行单病种限价等措施逐步解决看病难、贵问题。

  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卫生部门将通过主动争取政府配套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合作医疗覆盖面,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为农民建立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使农民看小病不出乡(镇)就能享受到廉价方便的医疗服务。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途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着力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力争2006年底,初步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网络,2008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覆盖率达到100%。

  患者对收费有异议 医院必须核查

  全市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建立门诊收费查询制度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维护患者的知情权,提高收费透明度。病人出院时,医疗机构要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当患者对“清单”的费用提出异议时,计费人员及医院管理科室必须及时予以解答、核查或纠正,坚决杜绝不合理收费。同时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与采购制度,有效降低药品费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要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建立药事管理组,不断完善“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管理机制,实行非限制药、限制药和特殊药分级管理制度,尊重患者对使用预防、诊断、治疗药物的知情权。

  增加惠民病房 满足贫困人口就医

  在全市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现有病床数的10%设置惠民病房,对贫困人口即在西安市居民中未享受医保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群和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实行优惠。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对惠民病房的患者采取最基本、最经济的医疗措施,使用基本药品,并给予床位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20%的优惠,以满足贫困人口的就医需求。

  推行单病种限价 超出部分医院承担

  全市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限价不等于降价”和“限价不等于包干”的原则,根据本院的专业设置和专科特色实行单病种限价。

  在推行单病种限价的过程中,要建立单病种限价的患者知情认可制度、医患协议制度和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监管制度,引导医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缩短住院天数,最大限度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以达到服务项目与服务收费相一致,因病施治与合理消费相一致,减轻病员负担与保证医疗质量相一致的最佳目标。

  检查结果互认 避免重复检查

  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实行检验、检查资料及报告的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验、检查。实施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原则上在同级医院之间和二级医院对三级医院之间进行。除非诊疗必需,三级医院也应认可二级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查结果,全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应予认可。凡开展实验室检验项目互认的,应从参加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室检验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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