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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速编网引渡外逃贪官 首个与欧美发达国家签订的引渡条约获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0:50 上海青年报

  据新华社电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通过决定,批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的第一个引渡条约。在中国所有对外引渡条约中,该条约也首次出现了涉及死刑犯引渡问题的条款。据信,引渡条约的生效将加速中国编织国际引渡网,缉捕以贪官为主的外逃案犯。

  震慑外逃犯罪分子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说,西班牙是欧盟中较有影响的国家,与之签订引渡条约将为中国境外追捕逃犯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震慑外逃犯罪分子”。武大伟说,缔结这个条约对于中国“有力打击犯罪特别是外逃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意义重大。”

  西班牙驻华大使馆新闻参赞拉索说,西班牙内政部于本月在华设立代表处,专职负责包括引渡在内的两国司法合作。

  “中国自从对外开展刑事司法协助以来,一直把追捕境外逃犯,特别是一些贪官,作为我们对外司法合作的重点。”中西引渡条约谈判中方代表团团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徐宏说。

  外逃贪官被遣返者寡

  贪官外逃多数是到欧美国家,但在此之前因在死刑犯引渡等问题上的争议,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尚未签署一项引渡条约。

  中国目前究竟有多少贪官携款外逃尚无明确官方统计,但被遣返回国的却是少数。

  “但这些引渡条约主要是与发展中国家谈判缔结的。此前与发达国家的谈判难度较大。”徐宏说。

  死刑犯不在引渡之列

  根据条约规定,中西双方有义务按照条约规定,应对方请求,相互引渡在一方境内发现的被另一方通缉的人员。但是,条约同时规定:“根据请求方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被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不执行死刑。”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徐宏说:“我国跟西班牙谈判的引渡条约是中外缔结的引渡条约里第一个出现此类条款的。”

  委员担心成“免死金牌”

  关于这个条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也有过不同意见。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心,死刑犯不引渡的条款有可能成为外逃贪官的“免死金牌”,对惩治贪官可能不利。

  首要问题是能否抓回来

  徐宏说,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宪法规定禁止死刑。他们对外签署引渡条约有一个普遍的实践,就是要附加死刑犯不引渡的条款,否则引渡条约是不可能谈成的。此次西班牙方面也指出这个条款是条约的核心内容。

  “现在我们首先面临的并不是要不要判死刑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把他们抓回来的问题。”徐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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