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农产品禁入市场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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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0:58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梁虹 据新华社北京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5种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这5种农产品分别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