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规范“菜篮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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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1:0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邹声文、张宗堂)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菜篮子”工作,将通过法律加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法律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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