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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思知识产权保护 民刑共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2:20 法制早报

  □本报记者李亮2006年4月26日是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始于构思。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利益的追逐更产生了一大批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一份统计显示,2001年至2005年,发案率呈倍率增加,200 1年此类案件的发案数仅为12件24人,
至2005年,发案数达到了219件423人,数量达到2001年的1825 %。从上述发案数可以看出,从2001年到2005年,制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呈高速递增趋势。

  最近几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针对计算机软硬件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数量也逐渐增加,也向着高科技、 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最明显的便是破译计算机正版软件并生产、销售盗版光盘的案件逐年增加,又如最近几年出现的针对网络 游戏开发出游戏“外挂”软件并进行销售牟利的案件,即需要较高的计算机软件开发水平,呈现出高科技犯罪增加的趋势。

  网络知识产权案子近日频发,并且保护现状堪忧。

  因为网络知识产权律师起诉律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接到一份来自北京的诉状,一位北京律师状告上海律师。本案缘起于两个网站的知识产 权纠纷,上海市一中院定于5月24日开庭。

  【民事案件解读】

  因为网络知识产权:律师起诉律师

  北京律师梁学军一纸诉状将上海律师刘斌告上法庭,事件缘起于一场网站“克隆”纠纷。4月26日,在北京市华烨 律师事务所里记者见到了事件的主人公梁学军律师。这天适逢世界知识产权日,梁学军也在不久前开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卫 战。

  两个律师主页大致雷同

  “没想到在律师界也能发生这样的剽窃事件!”梁学军在他工作的事务所里气愤地说。2005年7月6日,梁学军 开通了“梁学军律师在线”(域名www.huaxialawyer.com),专门为网友提供法律援助。

  据梁学军介绍,他办网的目的旨在为广大的网友提供法律知识,解答网友提出的法律问题,给网友提供一些帮助和指 导。“网站开通后,我每天都在积极回复网友的提问,在回答网友的问题后一直在不断地总结和提高。现在网站每天的访问量 在100次左右,许多网友对我进行支持和配合。”梁学军在他的个人主页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网站里的内容大多是 一些服务性的法律解读,按他的话说,“99%都是原创”。正因为此,当他在互联网上看到有人和他的主页出奇地雷同时, 他震惊了。

  由于一次偶然的搜索,梁学军发现了跟自己网站大同小异的网站。梁学军曾经在自己的主页上发表了一篇有关“形象 代言人合同”的原创文章,2005年底,当他在百度上搜索这篇文章时,意外地发现了“上海法律网”(域名www.02 1law.com)也有这一篇文章。“其实,在律师界文章被抄来抄去很正常,但起码要尊重一下著作者,把名字署上。” 梁学军提到这个又是异常气愤:“如果只有转载文章,还不算什么,接下来我又发现了更让人生气的事情!”

  让梁学军气愤的不止自己的文章被非法转载,还有几乎一模一样的网站模板。打开“梁学军律师在线”和“上海法律 网”,确实可以看到很多雷同之处。两个主页上的logo几乎一模一样,模板也大致相同,都是蓝色调的背景,甚至其中大 部分的栏目和文章标题都相同。

  两个主页的左上角都有滚动的站务公告:“梁学军律师在线”写的是“…梁律师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您 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及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帮助您化解生活和事业中遇到的难题。梁律师办案一贯坚持事实上穷尽、 证据上穷尽、法律上穷尽的严谨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放过任何可以争取的机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上海法律网”这样写道:“…刘斌律师将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方案,帮您化解生 活和事业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刘斌律师办案始终坚持法律上穷尽、证据上穷尽的严谨作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客户争取 最大的利益,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北京律师咬定上海律师“克隆”

  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的梁学军看到这个网站后非常震惊:“他抄我的网站居然一个字儿都不差,我当时的心情借用 宋丹丹的话说是‘相当生气’!”梁学军称:“上海法律网”盗用了自己主页的布局和板块,以及6篇文章。

  随即,梁学军在2006年1月份对两网站在北京市朝阳区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他随后又与上海市汇锦律师 事务所的刘斌律师联系,要求其赔偿损失、公证费以及公开赔礼道歉。但是对方只同意赔偿公证费,不接受另外两点要求。无 奈之下的梁学军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著作权纠纷的官司打起来很麻烦,通常支出大于所得。其实只要对方道歉, 多少赔偿一些损失,我也不会用诉讼途径来解决。”

  梁学军说他曾经联系过刘斌,对方称“上海法律网”是其朋友建的,自己并不知情。介于此,记者联线了刘斌律师予 以核实,但是他以“法院还未开庭审理,不方便透露”回绝了采访。

  梁学军以证据保全措施下载的“上海法律网”网站资料与他自己的网站资料对照显示:除了网站名称和联系方式不一 样外,共计36个网页完全相同。所以,梁学军认为刘斌以及上海汇锦律师事务所已经构成侵犯原告网上作品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了其作品的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将对方告上法院。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堪忧

  梁学军1978年出生,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平日里喜欢写东西,而这个网站也就成了梁学军和网友交流 的平台。“我在这个网站上倾注了很多感情和精力。”梁学军深有感触地说。为此,梁学军要求对方在互联网和报纸上公开赔 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7169元和公证费2100元。

  提到赔偿费用,梁学军说自己并没有漫天要价。关于著作权官司的赔偿金额,一是根据侵权方的获利情况;二是依据 被侵权方的损失情况;三是通过法院衡量作品影响而作的裁定。梁学军介绍他的网站设计费用是3580元,如果直接用他的 网站整体设计和网页内容,可以节约成本,直接获利即相当于他的网站设计费。按照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依稿费的一倍计算 ,得出最低赔偿标准7169元。

  由于被告刘斌的工作单位在上海市徐汇区锦都大厦,所以梁学军推测刘斌的计算机终端在其工作单位,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刘斌所在的上海市汇锦律师事务所被梁学军列为第二被告,梁学军认为“上海法律网”是刘斌及其事务所共同经营管 理,共同侵权,共同获利,应该承担连带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梁学军的观点,上海市汇锦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郭君没有进行过多的回应。其表示:“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应诉准备 ,是否构成侵权,梁学军的证据是否属实,有待法律审理认定。另外,我们事务所有自己的网站,上海法律网是个人网站,不 是我们的网站。”

  前不久,梁学军刚刚代理了一个官司,也是关于网站侵权的案子。只不过和他现在不同的是,他是被告的代理律师。 被告“克隆”了原告的网站,可笑的是,竟然连联系邮件都一样,最终,被北京市一中院调解。

  北京律师梁学军诉上海律师刘斌案本报将继续关注报道。

  【刑事案件解读】

  知识产权犯罪特点

  4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召开的一次保护知识产权的会议上,与会很多专家分析认为:除发案率迅速增长 和向高科技发展两个显著特点外,结合近期典型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还向三个方向发展: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占据绝对比重

  2004年的4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就是一起典型的案例。2004年8月29日,霍士元等4人在北京市中关村将购 买的15台松下牌PT-U1x66型投影仪改装,准备冒充PT-U1x86型投影仪出售。第二天,3人被抓获,查获1 5台改装投影仪,价值225000元。经过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认为,4人“以次充好”,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 品罪,依法获刑。

  据海淀区检察院统计,2001年至2005年,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占据全部案件中的首要位置,占全部侵犯 知识产权类犯罪的85.56%,其次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其余犯罪中假冒注册商标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占较大 比例。

  竞合犯罪中涉及知识产权犯罪呈上升趋势

  山东人王开霞伙同另外4人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在北京市海淀区销售假冒“KoDak”注册商标的胶卷和假冒“ Panasonic”注册商标的电池,在2005年8月24日被民警抓获,截获冒牌货总价值298711元。经法院审 理,认定他们5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被依法惩处。

  实践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制售假案件在构成生产销售类犯罪罪名的同时,大多数案件也构成了对原注册商标所有 人的注册商标权的侵害,但由于司法解释和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和司法实践中执法意见不一致等原因,造成了上述案件多以生 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但想象竞合除外),而不是以侵犯知识产权类罪名定罪处罚。这起案子最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 标定性。

  2004年12月22日开始实施的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 出台以后,对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的定罪标准降低,上述犯罪的定罪量刑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名认定的此类 案件的比例上升。

  侵犯著作权类犯罪、侵犯注册商标权类犯罪逐年递增

  2004年11月24日,对于河南人陈富强来说是一个倒霉的日子,这一天由于被举报,他在自己的海淀区的小屋 内被抓住。随后,公安机关在其住处共起获Windows操作系统恢复光盘等计算机软件光盘20605张,防伪标识12 6590个等等,经北京市版权局鉴定,均为侵权复制品。另外其还销售软件光盘372张。陈富强的行为,经北京市海淀法 院认定,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以一万元的罚金。

  经海淀检察院统计,近年来销售光盘类侵犯著作权类犯罪和侵犯注册商标权类犯罪呈激增趋势,并占据了侵犯知识产 权犯罪的绝大部分比重,此两类犯罪在侵犯著作权犯罪中占99.43%。实践中销售盗版光盘、磁带等非法出版物犯罪占据 了较高的比重,其犯罪数量也呈现出较高的增长势头。

  国内保护知识产权现状

  近年来,我国已经加快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步伐,取得了飞速进展。

  但是由于国民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造成了许多中国“老字号”作品纷纷被国外抢注。中国悠久历史的古刹 少林寺的商标也被众多国家抢注,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对全球五大洲的1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除中国香港 外,共发现117项、164个有关“少林”的商标品牌,平均每个国家和地区10余项。少林寺武僧团赴日本演出时,日本 友人呈上意外的“礼物”:一份日本国内注册的少林寺、少林寺拳法、世界少林寺拳法联盟等272项相关商标的报告,以及 在全球发展28个加盟会员国的查询报告。

  《西游记》、《水浒传》、《三国志》等中国古典名著已被国外游戏公司抢注为游戏商标。日本游戏公司已把一部名 著申请注册为多个系列商标。此外,《西游记》、《水浒传》也被作为游戏商标,被一一注册。

  (本报记者申欣旺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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