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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涉过商业贿赂的“雷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2:52 法制早报

  □吴学安

  政府采购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机构采购行为的重要制度,对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发挥着 重要作用,但其同时也是商业贿赂易发、高发领域。日前,国家财政部全面启动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旨在通 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此前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
工作会议上 ,明确将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要 求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 机制。

  “雷区”有多远?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新的财税体制运作过程中的必然延伸,已成为中国宏观经济领域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伴随着 中国加入WTO,关税水平的逐步降低,国内外市场的开放度明显提高,为竞价采购、公开采购等政府采购创造了条件;同时 ,许多地方政府普遍推行了预算内外收支统管和综合预算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活动也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的盘子,这为 政府采购实行公共支出资金由财政直接结算创造了条件。

  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采购额已占全国GDP的15%以上。以去年国家的财政收入计算,这一市场的理论空间更是 超过了1.5万亿元人民币,且在逐年增长。今年初,

财政部在《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对外公布的数据表明,2 006年国内政府采购规模将达到3000亿元,这一数额比2005年多了50亿元。

  2005年3月16日,原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张恩照因在美国加州卷入一场涉嫌贿赂的经济诉讼案而被迫辞职。一 家美国公司违反了美国法律FCPA向他行贿,这笔以咨询费形式支付的贿赂金额高达100万美元。

  “张恩照事件”实际是银行界部分腐败官员卷入商业贿赂丑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的银行高官纷纷落马,反映出商业 贿赂的触角早已延伸到金融领域,并越演越烈。

  据透明国际估计,全球每年因为贿赂和腐败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32000亿美元。中国的商业贿赂现象也相当严重 ,并已经成为某些行业市场的‘潜规则’,面对这样的‘潜规则’,企业自身往往无力对抗,只能选择屈从,以避免在竞争中 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在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潜规则,从业者身不由己陷入“非道德”恶性竞争的环境。不完 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缺乏有力的刑事制裁,使一些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也难以“净身”。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 其他利益的行为。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在为市场提供巨大商机的同时,也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如在政 府采购中,企业经理、采购人员、供销人员与一些政府采购人员沆瀣一气,行贿受贿、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败坏了商业风气 ,成为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令人担忧的是一向被视为“净土”的学校也在商业贿赂易发主体排行中名列前茅。作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最多的领域 ,学校正成为一些不法商家主要的“进攻”对象,涉及校园的商业贿赂案件也被频频曝光。

  常有人反映“学校吃回扣的方法很多。”如从教材中提取回扣便是许多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江苏省镇江市原润州区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尤某、副科长丁某利用职权,前后私分订购幼儿教材回扣款10余万元被判刑的事件就曾引起关注。由 此可见,商业贿赂行为渗透到政府采购领域,其表现形式也往往混合交错,呈现出多样性与隐蔽性的特点。

  远离商业贿赂

  政府采购因其具有科学、公正、透明、节支效果明显等优点,早已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所采用。中国加入WTO后, 在很多方面借鉴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推行政府采购就是其中一项内容。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强 化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不仅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还能够有效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能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廉政建设。

  目前,财政部已全部启动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此次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的重点是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其中,采购代理机构既包括各级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也包括社会代理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重 点检查为辅。通过调研摸底、自查自纠、整改查处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计划到今年年底初步完成治理工作。同时把治理商业 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两方面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

  据悉,结合政府采购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财政部门将不失时机地从深度和广度上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重点是 将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公共工程,以及中小学教材等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继续做好 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严格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作深作细。同时 结合政府采购改革和管理需要,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加大政府采购工作中信息发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代理机构资格 认定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力度。做好政府集中采购、非招标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申报审批等 行为的规范化管理,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逐步形成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模式。

  政府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 业岗位任职要求。对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自高层的消息表明,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采取建立专门机构、完善政策、联合出击等多种方式,重拳打击商业贿 赂。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国家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决定中,将政府采购列为一个重点领域加以治理,这是非常及时 和完全必要的。

  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已摆 上议事日程。通过继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监督相结合机制,完善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 。财政、

审计、监察等部门,集中力量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国性专项检查,加快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步伐势在必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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