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现场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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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4:13 中国江西网 | |||||||||||||||
江西省信访局于30日上午在南昌八一广场举办了现场咨询活动。图为江西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长张桂生(左一)在咨询现场向市民宣传《信访条例》知识。(中国江西网记者 何凡 )
中国江西网30日南昌讯(记者 何凡 报道)“我胜诉后,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但是执行了一年都没有执行下来,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为什么同样是退伍军人,我的工资却没有其他人高呢?”在今天的省市实施《信访条例》一周年现场咨询活动中,市民们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来自江西省和南昌市的信访局工作人员均耐心、详细地给予解答。 江西省信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目的就是为了让老百姓更加了解《信访条例》,让他们知道通过信访可以解决他们遇到的一些问题。
来自景德镇的赵女士(左一)正在向省信访局综合处处长潘克森(右一)咨询有关问题。(中国江西网记者 何凡 ) 在咨询现场,一位来自景德镇的赵女士询问道:“去年我打赢官司后,法院已经下达了强制执行的通知,但是执行了一年多了到现在还是没有执行下来,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在了解了详细情况后,省信访局综合处处长潘克森建议赵女士带上胜诉书,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异地执行,其他具体事宜也可以在那里咨询。赵女士得到答复后,连称感谢,并对记者表示对这样的回答感到满意。
一位老人在咨询后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信访局以后联系。(中国江西网记者 何凡 ) 据悉,从4月下旬到5月下旬是江西省《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月,5月1日则是《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省信访局已开展了《信访条例》座谈会、《信访条例》培训班等多种活动。据了解,省信访局近期还将举行记者招待会,就《信访条例》实施一年来的一些具体情况答者问。 相关专题:信访之路:从“沟通”迈向“和谐” 编辑:魏传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