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逛天安门故宫旅游发财(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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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4:13 法制晚报 | |||||||||
2004年后两景点千元以上盗窃案上升 被告人多为累犯流窜作案 旗杆附近与太和殿最容易被偷 分析39起案例记者发现黄金周发案最高游人挂在腰部的物品和现金最容易被盗手机居失窃榜首位 随着“五一”黄金周的到来,京城几大著名旅游景点又将迎来新一轮的游人高峰。 记者通过对发生在天安门和故宫两大游人最为集中的景点发生的盗窃案进行统计分
法官表示,天安门广场和故宫两地从2004年后,较大数额的盗窃案呈现大幅度上升。这一现象不能够单一的理解 为2004年后两个景点的窃贼突然增多,或者游人数量大幅度上升,而是2004年后身上所携带的现金数量、手机以及摄 像机等高价物品的游客人数越来越多,并且在游览时保管不慎。 同时,黄金周期间,以上两个景点盗窃案发生的高频时段,其中不少被告人是流窜作案的惯犯,摸到黄金周期间旅游 高峰的规律,专守在天安门、故宫地带发“旅游财”。 样本解读时间:2004年至今样本量:39起 样本性质:发生在天安门广场及故宫的盗窃案 作案手法 临时起意进行盗窃小偷偏爱独自作战 5 起占13% 1起占2% 33起 占85% 在39起盗窃案件中,有33起案件的作案人是单独行动,5起案件是两人配合下手,1起案件是多人里应外合。 此外,在这39起案件中,作案的被告人中没有本地人,其中累犯者11人,盗窃累犯者7人。在审理过程中,被告 人基本都表示,自己是在作案前两三天来到北京,在游玩过程中临时起意进行盗窃。 分析:据审理此类案件的东城法院的法官介绍,其中部分被告人是流窜进行盗窃,在黄金周或者其他游人高峰时段, 守在天安门广场和故宫发“旅游财”。 被盗金额 游人被盗物品价值多在一千至两千元 6起占15% 5起占13% 28起占72% 在39起盗窃案件中,失窃物品价值1000元至2000元的案件有28起,占总数的72%;2000元至30 00元的有6起,占15%;3000元至10000元的有5起,占13%。 分析:据法官介绍,按照盗窃金额量刑,被告人被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2起,被判1年至2年有期徒刑的14起 ,被判2年至3年有期徒刑的3起。 东城法院刑一庭狄法官分析认为,2004年以前发生在天安门广场和故宫的失窃案件并不少,但1000元以上的 较少,不少盗窃者由于数额不够1000元的起刑点而免于刑事处罚,只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 两个黄金周盗窃案件最集中 盗窃案时间分布特点 在39起案例中,2004年、2005年、2006年的1月到3月,天安门广场和故宫的盗窃金额在千元以上的 案件数量为零。 分析:“五一”、“十一”黄金周时段是天安门广场和故宫盗窃案的高发期,占总盗窃案件的51%。东城法院狄法 官表示,以上两地冬季发生大金额盗窃的几率远远低于其他三个季节,一是由于冬季游人相对较少,二是由于冬天衣物严实, 不易下手。但是,冬季在以上两个景点一旦发生盗窃,盗窃者往往使用刀片作案,相对于其他季节“徒手”盗窃,危险性更大 。 旗杆旁、太和殿两处景点最易失窃 失窃地点特点 盗窃案件多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旗杆旁和故宫的太和殿内,分别为6起与12起,占到案件总数的46%。其次的失 窃地点依次为:乾清宫6起、毛主席纪念堂4起、广场花坛及其他地点6起、坤宁宫3起、保和殿、中和殿各1起。 分析:据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天安门广场旗杆附近和故宫太和殿之所以成为最易失窃的地点,是由于上述两 个地点是游人的焦点,游客们在天安门广场上看升降旗,在太和殿内参观时,四周往往摩肩接踵,盗窃者趁拥挤时作案,最容 易下手和得手。 被窃部位特点 游人腰部最容易中招手机丢得最多 39起盗窃案件中,21起是游人的腰部悬挂的物品和现金失窃,占到总比例的54%。其次的危险部位依次是:后 裤兜失窃5起、侧裤兜失窃4起、背包失窃4起、其他5起。 法官提示:在游览时,最好不要带包,如果要带最好是能够套在手上的手包。此外,可以将现金放在上衣的内侧口袋 ,手机、摄像机、数码相机等物品在拥挤的地点最好握在手中,或把以上财物放在背包中并将背包挎在胸前。 在39起盗窃案中,25部手机被盗,13人丢失现金,数码相机失窃3部。手机高居榜首的失窃率与人们将其放在 腰间的习惯密不可分。制图/肖霄 背包失窃4起 腰部悬挂的物品和现金失窃21起 侧裤兜失窃4起 后裤兜失窃5起 典型案例 盯上故宫太和殿接连作案被判刑 2004年7月25日,19岁的左某因为涉嫌在故宫太和殿门前盗窃两部价值共计1900元的手机而被刑事拘留 。 在法庭审理阶段,左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都没有异议。法庭经过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左某有期徒刑10个月, 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5月24日,是左某刑满释放的日子。5月25日,在故宫太和殿门前又有两名游客的手机被盗,下手的 便是前一天刚刚出狱的左某。 时隔一年,再度因为涉嫌盗窃罪被带上法庭的左某因累犯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 00元。 专偷纪念堂里游人嫌犯最终“二进宫” 2004年4月12日,在毛主席纪念堂南大厅纪念品柜台前,贺某趁游客柯先生参观不备,盗窃柯先生价值700 元的手机一部。5月21日,贺某在纪念堂北大厅内,贴身站在游客堂先生身后盗出价值1400元的手机一部。 2004年9月20日,经过法庭审理,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时隔1年3个月后,法官再次见到了因涉嫌盗窃被带进法庭的贺某。原来,贺某在刑满释放后,于2005年6月2 0日再次来到毛主席纪念堂,趁有人买花之际,盗出价值1500元的手机一部。 最终贺某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拿刀片划游人裤兜看升旗时盗窃被抓 2005年12月10日,韩某在天安门广场趁游客看升旗放松警惕之际,拿刀片划开人家后裤兜,进行盗窃。 据韩某在法庭上陈述,他于2005年12月9日到北京,12月10日,自己到天安门广场看升旗时用随身携带的 刀片划开前面一个看升旗的人的后裤兜,偷了1200元钱。 “当国歌响起时,我被一个民警和几个便衣按在了地上,12张100元的钞票散落了一地,我手中的刀片也掉在了 地上。”据韩某交代,他用的是美容院的刀片。公诉机关在起诉中表明,该刀片长5厘米、宽1厘米,后端用白色胶布缠住。 法庭审理后认为,韩某盗窃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本版撰文/记者王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