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大院长书记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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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4:4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近日通报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联合调查组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称哈医大二院)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 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因患恶性淋巴肿瘤,去年5月16日75岁的翁某因恶性淋巴肿瘤住进哈医大二院,8月6日病故。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住院费138.9万元。医院收取天价医药费一案,当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各方观注。
有关方面决定,给予哈医大二院院长、党委委员张岂凡,党委书记王国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慧撤销职务处分;给予副院长王太和、谭文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撤销心外科ICU主任职务处分,并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给予心外科ICU护士长郭晓霞、物价科科长高松、医务科副科长王璟璐撤销职务处分。对其他医护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由有关部门分别做出处理。对哈医大二院给予中止三级甲等医院称号1年的处理,限期进行整改,以观后效。责成医院向患者家属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哈医大二院监管不力,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卫新J1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