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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在饮用水源地建立保护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8:24 云南日报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30日电(记者张云龙)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今年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整治对饮用水源有重大污染隐患的排污企业,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

  据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局长李万忠介绍,全区120个水源地年内都要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坚决取缔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2000年以后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设置的排污口超标排污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产或者关闭;对存在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据了解,“十五”期间,内蒙古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不同程度好转。2005年,黄河内蒙古段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全区工业废水达标率由39%提高到61%,城市污水处理达标率由45%提高到83%。但是,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很重,仍有重大的水污染事件发生。

  李万忠说,“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将继续开展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的环保专项行动,力争使90%的主要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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