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人员5月1日起可在珠海参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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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20: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4月30日电 (陈治家 李宁) 据《广州日报》报道,5月1日起,在珠海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参加社保。据了解,参保险种涵盖养老、医疗和工伤三大险种。 据珠海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凡是依照规定在珠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与珠海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台港澳人员,可参加珠海市基本养老、医疗及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
参保手续由聘雇台港澳人员的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应当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港澳人员身份证、就业证以及与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手续与本单位其他员工一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