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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次对有安全隐患国有煤矿实施行政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20:54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4月30日电 (记者 古文洪) 30日,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对存在超能力生产重大隐患的郑煤集团教学二矿、义煤集团杨村矿作出行政处罚,对两矿负责人也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这是《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颁布以来,河南省首次对煤矿实施行政处罚。

  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李恩东介绍,近两个月来,河南省相继组织了4次煤矿安全执
法监督检查,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06条。检查中发现,一些国有大矿超能力生产问题比较严重,部分矿井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的关系,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如郑煤集团教学二矿长期超能力组织生产,今年3月份实际生产量超过计划的19%,义煤集团杨村矿仅4月1日至26日就生产原煤15.8万吨,超过生产能力的38%。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依法对上述两矿作出了分别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两矿负责人也分别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郑煤集团腾升煤矿、华玉煤矿、义煤集团耿村矿12190采煤工作面等实施了停产整顿。

  李恩东介绍,今年前4个月,河南省煤矿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96,同比下降了29%。全省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对超能力生产行为、资源整合矿井冒险施工和违法生产行为、瓦斯超限冒险作业行为等重大安全隐患,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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