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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招治交通违章拒绝执法拘留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0:01 新晚报

  据新华社南京电(王骏勇 沈宫轩)从今天起,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秩序,拒绝、阻碍交警巡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最高可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这是江苏省为整治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而出台的措施。

  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江苏省公安、文明办、教育、建设、监察等五部门近日联合推出为期5年的《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每年一个主题,今年的主题是“不闯红灯
”。根据规定,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停留,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违者处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者处以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此外,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阻碍交警巡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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