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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禁令继续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1:11 东南快报

  本报讯“3·27禁令”(福州暂停预售商品房合同变更、注销)下达已有月余,期间市场上关于开启禁令缓冲期的呼声不绝于耳,甚至福州八大房地产中介联名上书省人大、省建设厅,召开媒体见面会要求终止“3·27”政策。

  对此,昨日下午福州市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对是否放开“预售商品房的合同注销及变更”进行了详细研究,会议决定,“3·27”禁令继续生效,5月8日起,福州市房地产交易
中心全面暂停办理一切相关手续,购房合同在房屋总登记以前将永远处于“限销、限变”之列,目前该决定正待市领导审批通过。

  禁止更名打击炒房

  “其实长期以来福州都是禁止预售商品房转让,不予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更名手续的。”福州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少数人通过开发企业代为办理预售合同注销登记手续并立即为新的购买人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做法,实现预售商品房转让,达到变相炒房获利的目的。”

  据透露,此次福州市出台停止预售房合同变更、注销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打击开发商内部登记的隐性市场。

  合同注销限两步走

  一、总登之后才可注销

  今后如果买了预售房的人想注销与开发商的合同,只有等到开发商将房屋报送“总登记”之后,才可接受注销申请。与以往不同的是,期间必须缴交合同价1.5%的产权转移登记费,下一个买家也要支付同等费用,即一套合同价为50万元的商品房,其中必须因此多缴1.5万元的费用。加上中介居间3%的服务费、1.5%的契税等等,这套50万的房子最终成交价将达到54万左右。

  二、申请法院认定

  据悉,由于福州停止办理手续较突然,使正在操作更名手续的买卖双方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部分是原房东刚刚借钱解押完毕后等待开发商进行更名手续的;一部分是已经向开发商交纳更名手续费的……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如购房者因经济原因不能支付按揭需注销合同的,则需要法院认定。

记者 李宁 实习生 郑颖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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