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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生比例不超计划数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2:1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我省2006年高中阶段(含五年制高职)的招生政策昨日出台,今年我省将扩大现有高中规模,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6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将达到63%左右,全省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0%。

  根据要求,每个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

  今年还将落实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减免政策,减免学费的比例应不得低于应收学费总额的10%。此外,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任何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开展跨设区市的招生活动。

  今年我省允许中职学校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允许中职学校采取免试推荐、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灵活的招生措施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据了解,我省将把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纳入中职招生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可凭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和高中毕业进城务工人员),以就业为导向安排教学内容,重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今年还将试行中职教育灵活学制,允许学生根据学分制试行办法,分阶段完成学业,大力推行“订单培养”、“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规定,各地可把“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另文通知);其他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各设区市安排在适当批次录取。

  允许各地在五年制高职招生过程中,根据当地考生实际情况对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不含体育、艺术专业),降分幅度在各地录取控制线的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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