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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航班延误导致旅客拒绝下飞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4:02 江南时报

  4月29日凌晨3点40分,南京禄口机场的大巴上坐满了乘客,而这些乘客乘座的东方航空公司MU2832次飞机早在4月28日夜里23点20分就到达了禄口机场,就是说这些乘客在飞机场停留了将近4个小时。这期间,机上大约50名乘客拒绝下飞机,要求与东方航空公司江苏公司经理交涉,因为飞机延误了乘客将近4个小时的时间。

  【起飞时间两次推迟】

  此次北京飞往南京的航班,预定起飞时间是下午的17点10分,登机时间到了,唐先生和其他乘客却被告知飞机尚未抵达首都机场,希望大家耐心等待。直到17点50分,唐先生才登上MU2832次飞机。待全机155名旅客坐定,广播却传来机长的通知,飞机将会晚点起飞。唐先生说,由于机舱内空气不流通,而且感觉不到空调的冷气,很多乘客感到很不舒服。

  对此,东航MU2832次飞机乘务长顾晶对记者解释说,当时北京温度达到24℃,机长已经把温度打到了最低,但是空调效果不明显,因为等待时间很长,他们只好把飞机前后舱门打开,以便通风换气。

  飞机直到晚上22点才起飞,在接近4个小时的时间内,航班为机上乘客供应了一顿简餐和一些茶水。据唐先生表示,后来茶水也没有了,因为乘务员告诉他们飞机上的水杯用完了。于是,乘客们要求到地面上透透气,喝点水,也被拒绝了。因为飞机在等待起飞命令,随时有可能起飞。

  【不满延误要求赔偿】

  乘客唐先生说,他们等待飞机起飞期间,一会是“天气不好”,一会是“空中管制”,飞机就是不能起飞,搞得他们一头雾水。

  飞机直到22点才起飞。23点20分,飞机抵达南京禄口机场以后,有110位乘客联名要求航空公司索赔因延误而带来的损失。50多位乘客拒绝离开飞机。

  一个小时之后,机场值班宋经理向乘客解释说,根据《民用航空法》,飞机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延误,航空公司没有责任。但是乘客们不接受这样的解释。又过了一个小时,地面总值班张勇来到了飞机上。据唐先生回忆,张勇当时提出每人补偿100元的交通费用,或者写一份书面信。乘客们要求按照民航总局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赔偿处理,航班延误四小时到八小时的,按照票价的一定比率进行赔偿,双方僵持不下,直到29日凌晨3点多,又累又渴的乘客拿到了一份情况说明,终于走下了飞机,坐上大巴回家了。

  事后,记者联系上那位地面总值班张勇,他表示,由于空中流量控制,当天下午和晚上的许多航班延误,然后飞机开始排队起飞,这属于不可抗因素,不属于航空公司赔偿范围。

  【赔偿标准与仲裁机构呼之欲出】

  从以往的许多航班延误案例来看,很多乘客会从具体的赔偿争议中解读出航空公司“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潜台词,从而导致要想解决索赔问题,只有采取“霸机”和“占机”的方式。前日,MU2832次飞机上的旅客,拒绝离开飞机的做法无异于一种真实的写照。

  有专家指出,以飞机为“战场”进行谈判不该再持续下去。东航南京公司党委的林部长也呼吁,像MU2832次飞机乘客“霸机”行为今后一定要避免。事情最后是在公安部门出面协调的情况下,乘客才同意离开飞机,如果发生在白天,一定会耽误后续的航班,又将产生新一轮的误机。

  因此,一个详细的标准以及专门的仲裁机构呼之欲出。一方面,旅客有了投诉的地方,不需要在飞机上进行谈判。另一方面,航空公司可以避免在补偿问题上牵扯太多精力。但是目前,民航总局对仲裁机构还没有明确说法,只是要求在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必须即时报告当地民航管理局和安全监管办公室,然后由相关机构进行督促检查。旅客如果对延误原因有异议,恐怕还是很无奈。本报记者冯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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