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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新签注 方便港澳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9:5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 通讯员 王险峰) 5月1日起,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启用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同时,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开始实施,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10项便民利民措施同步出台。

  10项措施中包括: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条件中增加因奔丧等特殊事由。申请人
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新签注使用更方便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霍云成说,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样张采用长城和紫荆花、莲花为背景图案,象征“一国两制”主题思想。采用物理、化学和电子等防伪技术,载有机读码。签注种类也由现行14种调整为6种,签注设签注号码、姓名、备注等10个项目。

  “过去,有人办理了团队签注,可其本人不知情,在签注上也没有体现,个人不能单独往来港澳。现在增加了备注这项,就可避免因此带来的问题。”霍云成说。

  有效期内旧签注仍可使用 长春市居民现持有的通行证和旧版签注只要是在有效期内就仍可继续使用,如果签注过期需换发新版贴纸签注。长春市居民可凭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到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目前,长春市的个人旅游城市资格还没有得到审批,因此还未被批准开通个人赴港澳旅游。如想了解赴港澳探亲、赴港澳商务活动的相关规定,可打咨询电话:0431-8927465、8866655。(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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