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功能索赔案”终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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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0:52 辽沈晚报 | |||||||||
原告窦学亮获赔55万多元,其中精神抚慰金50万元;窦学亮表示还要申诉 昨日上午9时,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全国首例性功能索赔案”,法庭作出终审判决,鞍钢立山医院、鞍钢曙光医院、鞍钢齐大山医院赔偿窦学亮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5万多元,其中精神抚慰金为50万元。
审判长宣读长达23页的《民事判决书》用时1个小时。窦学亮身穿蓝黑色外衣,灰色长裤,拄着拐杖听取判决结果。 记者:你对判决结果怎么看? 窦学亮(紧锁眉头):法院判他们赔偿我55多万元,证明我这些年上诉、申诉没白费。但我仍不满意。 记者:为什么?你觉得赔偿金额达到你的心理底线了吗? 窦学亮(轻轻地顿了几下拐杖):没有达到。他们没有医疗过错为什么要赔偿我这么多精神抚慰金?我不理解。 记者:你还要继续申诉吗? 窦学亮:当然。我这么多年受的委屈,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 新闻闪回 1987年,窦学亮因阴茎疼痛到鞍钢立山医院治疗,该院诊断为“阴茎海绵体肿物”,并为窦学亮切除了肿物。 当年,窦学亮再次到立山医院治疗,该院切除其阴茎海绵体3厘米。经过两次手术后,窦学亮已经丧失性功能。之后,窦学亮去鞍钢曙光医院就诊,该院诊断为“阴茎癌术后复发晚期”。此后,窦学亮在鞍钢齐大山医院和立山医院办理手续注射度冷丁。 然而,1993年经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窦学亮会诊,结论为不是癌症。 特派鞍山记者 于雷 文并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