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严令吸取瓦窑堡矿难教训强化煤矿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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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9:1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五月一日电 (记者 金果林) 今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吸取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矿难血的教训,强化煤矿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对低瓦斯矿井的安全管理、强化生产技术管理、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切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加大对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这“一通三防”的监管力度。 国家安监总局的《通报》说,经初步了解,四月二十九日傍晚发生瓦斯爆炸特大事
国家安监总局在《通报》中要求,要高度重视对低瓦斯矿井的安全管理。低瓦斯矿井的干部职工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通风和瓦斯管理,确保矿井的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采掘工作面所需风量,防止瓦斯超限。各低瓦斯矿井要制定计划,装备监测监控系统;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空班漏检。 在《通报》中,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煤矿要强化生产技术管理。所有煤矿必须按照核准的能力组织生产,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同一采区、同一煤层内同时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数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要按规定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国家安监总局在《通报》中强调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所有煤矿必须形成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要按规定进行测风,杜绝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要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采区和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国家安监总局还提出,各地煤矿要切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确定采掘工作面数量和下井人数,对入井人数要进行严格登记、考勤,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国家安监总局特别要求加大对矿井“一通三防”的监管力度,严令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大对辖区内矿井"一通三防"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通风和瓦斯管理。对超能力生产的、采掘布置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合理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将这一《通报》转发到辖区内各煤矿企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