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立法鼓励风险投资法人可参与合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0:37 石狮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专电不久前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新增“有限合伙的特殊规定”一章,有关专家认为,这些增加的规定有利于推动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风险投资是上世纪60年代快速发展起来的一种股权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常用的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即在至少有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
责任,从而将具有投资管理经验或技术研发能力的机构或个人与具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有效结合起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