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下发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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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2:27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 徐京跃 陈菲)公安部日前向各地下发了《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指出要依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通行安全。其中规定,客运车辆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的,驾驶人将被依法责令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以下工作:开展对超速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依法吊销机
驾驶人考试难度将提高 公安部日前要求,各地要改进驾驶人的考试工作,提高考试难度,加强对考试内容和程序的监督管理,在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临危处置措施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急救、自救知识等内容,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以及发生事故后减轻伤害后果的能力。 各地公安机关不得办驾校 公安部在日前下发的《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中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校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此外,公安部还要求加强对驾驶人培训的监管。对培训质量差、驾驶人交通肇事严重的驾校,暂停对其学员的考试工作,并建议交通部门予以停业整顿,督促整改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