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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开始受理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7:52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5月1日讯(记者 李茁 通讯员 向波韩实)今天上午,在长沙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局局长龙建强宣布,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报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天起,长沙警方正式开始受理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

  以前,长沙市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须参加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且须随同旅游团队进出港澳地区,手续繁多,过程复杂。正式开始受理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后,长
沙市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到长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证中心(岳麓区枫林一路2号长沙市交警大楼裙楼4楼)申请办理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实行按需申领,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3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往来港澳签注,每次在港澳地区可停留7天。

  长沙市公安局负责人说,警方正式开始受理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不仅为长沙市居民个人前往港澳地区旅游、购物、访友提供了便利,同时,对扩大长沙的对外影响,提升城市品牌,促进湖南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招商引资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警方提醒市民,到香港旅游,一定要遵守港澳地区法律法规,在签注有效期内进出港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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