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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谈树立荣辱观:知荣明耻从我做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9:4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评论员

  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包容广阔,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是每个炎黄子孙的道德行为规范。我们不但要在理论上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其适时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更要以它为人生价值取向,知荣明耻,人人践行。

  但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可能自然而然地树立,需要全社会自觉地共同努力。

  人人践行,就要从我做起。社会群体是由许多个人聚集而成的。要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公德,共建社会主义风尚,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必须人人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积小我为大我,聚个体为群体,集小气候为大气候。对别人,对社会,要大造舆论,形成共识,并付诸行动;对自己,要又说又做,说到做到,从我做起,让知和行主动统一。从我做起,一定要自觉,不仅是“要我做”,更是“我要做”。要用自律的态度,查一查自己哪些做到了,哪些还没做到,应该怎样去做,如何达到完善。那些只讲不做,或者只要求别人做而自己不去实行,或者被动应付的想法和做法,都与“八荣八耻”相悖逆,是不合时宜的。

  从我做起,就要从小事做起。道德问题关系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建设无小事。一个人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取什么,舍什么,能否明荣耻,分美丑,别善恶,反映在大事上,更多时候是体现在小事上。见微知著,从滴水能观沧海。常常可从生活小事上看到一个人的大德。不能认为是小错而原谅放过。因为小错会酿成大害;不能因为是好事太小而不愿做。小德可积之成大德。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是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属于思想道德性质的事,哪怕再小,也必须重视。该为必为之,不该为切勿为之。

  从我做起,就要从身边的事做起。身边的事,眼前的事,时时耳闻目睹,最方便最有机会去做。岗位学雷锋,共产党员先进性,最易于在工作单位表现出来,而且最具体,最实际。有时是举手之劳,何乐而不为?对同事,上下尊重爱护,右左团结互助;对邻里关心友好,彼此支持。这不是天天可见,事事可做么!对身边的领导或下级,他们的缺点、“小恶”明摆在眼前,随时可以给予批评帮助,哪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古云:“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身边能做的事都不去做好,就很难设想,他会舍近求远而去大放道德之光了。

  从我做起,至关重要的是要从领导干部这个“我”做起。领导干部的道德情操、思想行为,影响着他周围的一群人,影响着社会风气的形成。领导干部若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政勤政,就会感召一方人民,引领一方良好风气。如果领导干部说的这一套,做的另一套,甚至以权谋私,不讲廉耻,腐化堕落,那么,民风也就好不起来。所以,领导干部要做群众的表率,坚持“八荣”,反对“八耻”,加强自己的社会主义道德修养,搞好自律。为官一任,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造好一方福祉,带好一方风尚,让社会主义荣辱观这面红旗在中华民族的红土地上高高飘扬。编辑:蒙卫芝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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