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果冻没标直径难辨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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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02:0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马智晔 本报讯 “直径在3.5cm以下的是‘害人小果冻’,可是果冻上没标注出直径大小,怎么挑?”《害人小果冻今起停产》一文见报后(详见1日A7版报道),昨日,福州的一位陈女士提出疑问,果冻没标注出直径,不仅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不好判断,也不利于监督。
记者昨日在永辉、新华都以及一些社区便利店发现,绝大多数果冻都标有“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请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须监督下食用”等类似提醒,但并没有果冻直径的标注。通过目测,记者判断“喜之郎”、“旺旺”等品牌的果冻直径都超过了3.5cm,但其余品牌果冻直径是否接近3.5cm,难以判断。 永辉集团超市采购部一位经理告诉记者,从去年上半年发生“小果冻噎死幼童”事件后,“徐福记”、“喜之郎”等果冻的直径相继变大。而小果冻已基本撤出卖场,也不会再进货。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负责人认为,新标准要求果冻杯口内径或内测长度大于或等于3.5cm,同时也要求标注安全警示语。“直径是否合乎标准将由政府部门把关,消费者通过目测即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