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上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与商贷相比仍具优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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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04:37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江萌、通讯员黄锐)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公布:从5月8日起上调各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5年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96%调整为4.14%;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年利率4.41%调整为4.59%。 调息后,公积金贷款仍具低利率优势。以20年期20万元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例,若采取等额还款方式,每年比商贷少付利息1551元,20年将减少支付利息31018元。
据了解,5月8日后贷款将执行新利率。以前发放的老贷款,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但已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尚未划到账上的,将执行新利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