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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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12:5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张宗堂)为解决日益严重的流动儿童教育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当地政府应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根据教育部提供的数据,2004年我国随父母进城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就达640多万人,这一数字仍在快速增长。由于这些孩子流动性较大,一些大中城市难以提前做好学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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