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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所里“造出”假冒稻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0: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近日,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工商分局查获一起特大假冒稻种案,涉案稻种多达39850斤。由于该案案值较大,已涉嫌刑事犯罪,工商部门已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调查。目前,为避免假冒稻种进一步危害农民,工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正在全力追回售出的假冒稻种。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17000余斤假冒稻种被追回扣留,尚有22000余斤涉假稻种在农户手中没有收回。

  农户举报牵出涉农大案

  4月10日,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工商分局接到当地农户举报,称他们前不久由镇里统一购买的“徐稻3号”稻种涉嫌假冒。据农户反映,他们按镇里统一购种的要求,从村部购回的“徐稻3号”稻种,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04年10月,但袋内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却为2005年10月。遂对统一供的稻种产生怀疑,细心的农户拨打稻种包装袋上的生产企业电话询问时,生产企业答复,他们从不销售隔年稻种,企业怀疑农户购的稻种可能系假冒,建议农户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后,毛集实验区工商分局立即对此立案展开调查,初查结果令工商执法人员大吃一惊,涉案假冒稻种达39850斤,且稻种大部分已销售到夏集镇的尹余、立新、路岗、刘圩、刘楼五个行政村的农户手中,如果农户把此种源不明、质量不能保证的稻种种下地,后果不堪设想,毛集实验区工商分局感到案情重大,一面把初查情况向该市工商局报告,一面向毛集实验区和夏集镇党委、政府通报,要求相关行政村尽快将农户手中的涉假稻种收回村部集中,由工商人员依法办理扣留手续,等待处理。

  县农科所里“造”出假冒稻种

  据淮南市工商局介绍,他们对假冒稻种初步调查的情况显示,此批假冒稻种是凤台县农科所和夏集镇农技推广中心主要负责人“造”出来的,凤台县农科所所长赵磊利用今年夏集镇统一供种之机,伙同夏集镇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费明振,从夏集镇的姚李、刘楼等村收购农户的商品稻,然后把应当加工成大米的商品稻,运到凤台县农科所包装成“徐稻3号”稻种;3月27日,费明振与夏集镇的宋副镇长带着尹余村、立新村、路岗村、刘圩村、刘楼村的负责人到凤台县农科所和该所所长赵磊、副所长盛明传等人谈统一购稻种事宜,并于当日签订了从农科所购“徐稻3号”稻种39850斤的合同,3月28日,费明振从五个行政村的农经账户上提取现金116250元,用于支付稻种款,3月29日,农科所副所长盛明传把商品稻包装成的假冒“徐稻3号”稻种送到夏集镇并由费明振送往尹余等五个行政村,4月初,假冒稻种销到农户手中。

  该市毛集实验区工商分局市场监管股龚股长告诉记者,此案经他们调查,涉案假冒稻种的造假过程是在凤台县农科所内完成的,4月10日他们接到署名举报的当天就迅即立案展开调查,依法及时扣留了存放在立新村村部的假冒“徐稻3号”稻种4260斤,并依法对费明振等涉案人员进行了询问,4月14日在查清基本情况后,立即向区、镇两级党委、政府通报,请求党委、政府督促相关各村尽快收回农户手中的涉假稻种,为了慎重起见,4月24日,他们提取了涉案假冒稻种的样品,送往生产“徐稻3号”的企业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他们从几个村扣留稻种中提取的送检样品,均是假冒“徐稻3号”的稻种。

  涉嫌犯罪移交公安侦查

  淮南市工商局市场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令他们不可思议的是,该涉农案中,造假坑农的竟是县农科所和镇农技推广中心的主要负责人,此案也是该局历年来查获的涉假数量最大的假冒种子案,为了确保假冒稻种不给农户带来损失,他们局已向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发出请求,请求该实验区责成夏集镇镇政府限时收回农户手中的假冒稻种,交工商部门集中封存;并且根据高检会20062号文件《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该局认为,此案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4月29日已把该案移交给公安机关侦查。

  ·韧毅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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