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法院电工穿警服 “穿着警服能起到威慑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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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1:50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在陕西榆林市榆阳区法院采访时碰到一桩怪事,不仅法院内部的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后勤人员在公示牌上身穿法官服,在日常工作期间,临时工、保安等还身穿警服在法院内部活动,使许多人误认为他们是警察。 记者日前在榆阳区法院采访时,在法院一楼大厅公示栏工作人员照片中发现,这个法院的锅炉工、司机等后勤人员身穿法官服的照片也在公示栏里。
在榆阳区法院一楼和二楼门口,保安也是身穿警服,右臂上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臂徽,胸前亮闪闪的警号十分显眼。一位保安告诉记者,他们都是临时工。“我们的警服是到这儿后法院发下来的。” 据陕西省高院有关人士介绍,法官服和法警服的穿着对象有严格规定,法院系统内部后勤服务人员绝对不能穿着。 记者就此事采访榆阳区法院办公室主任韩秀奇,他说:“穿着警服能起到威慑作用,否则当事人不会感到害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