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弃婴后他不敢声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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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2:13 现代快报 | |||||||||
5月2日中午,一个女婴躺在南京市大厂地区扬子生活区附近的树木丛中哭泣,市民张华(化名)散步时恰巧发现了她,便抱回家抚养。次日张华报警,并表示愿意收养该弃婴。但是对外人,张华一点也不敢透露风声。 女婴只有7天大
家住扬子一村的张华今年58岁,赋闲在家。5月2日中午,他外出散步时,突然听到树木丛中传来婴儿的啼哭声。“我在草丛中看到了一用衣服包好的女婴,哇哇地哭着,估计是饿了。”张华说,女婴身上还夹着一张字条,上面写明生日是2006年4月25日,张华捡到时女婴生下来才7天。 张华把女婴抱回家,和老伴忙碌着买奶粉、尿布等,并赶紧给孩子擦拭身体。次日,张华到当地的山畔派出所报警,并表达了自己愿意收养女婴的想法。“她亲生父母这么狠心,都不要这孩子了,娃娃身体很健康的,又没什么毛病,我愿意把孩子养大。”张华说。 真心想收养女婴 昨天,记者来到大厂的扬子生活区,根据知情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张华。张华说,家里就他和老伴两人,还有一个女儿,女婴的到来给家庭带来不少欢乐。两个老人在家也没什么事,有个小孩也是个寄托。张华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表示老伴正带着女婴在扬子九村的老年活动室玩呢。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张华的老伴,她接到电话时很警惕,匆匆挂了电话。记者将扬子生活区找了一圈,也没能找到女婴。后来,张华的女儿向记者说出了内情,她说,她想以自己名义收养该女婴,但她只有29岁,未婚。而且婴儿目前很小,收养起来很容易跟收养人家的人亲近。“要是被别人知道了,小孩长大后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张华的女儿说,他们一家已经将重心转向抚养孩子的问题上。 需按程序办理领养 沿江公安分局山畔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当事人确实有领养的想法,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必要的手续,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之后,才可认领。”民警表示,等节假日之后,派出所将建议张华补办手续,合法领养该女婴。而对于婴儿为什么会出现在小区的树木丛中一事,公安部门也将展开调查。 快报记者吴宏 (陈先生报料奖8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