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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主状告公安局“手段不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4:3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榆林讯(记者邓小卫)在吴堡县经销家电的宋秦贵,因与该县公安局民警家属在购买电器时发生纠纷,之后与赶来的两名警察发生厮打,事后宋被刑事拘留,8天后又被改为行政拘留。因未按时提请逮捕,公安局被检察院纠违。而宋秦贵认为吴堡公安局滥用强制手段,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状。

  与民警家属发生纠纷

  4月28日下午,记者在吴堡县一家电器经销店见到宋秦贵。据他讲,4月5日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郭继东的妻子李某(当时并不知其身份)和一名女同伴到他店里买电磁灶,后双方因价钱发生口角,厮打时被人劝解。

  但没过多久,就有一辆警车开到他的店门口,从车上下来3名男子,其中2人穿着警服,冲进店里就打他。他在反抗时,“其中一名民警的头部不知怎的受伤”,此时他也被对方打倒在地。

  看病刚回家就被刑拘

  事发6天后,他刚从外地看病回来,便被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叫去谈话,当晚8时即被刑事拘留。宋秦贵家人当即便对公安局的裁决提出异议,认为本应是普通治安案件,为何要以刑事案件办理。

  据主办此案的刑警大队大队长孙尚荣讲,据他们了解,当日双方发生纠纷后,因郭继东出差在外,不在吴堡,他妻子打电话找到公安局内勤李亚涛。李得知情况后赶到宋的店前,又和宋发生争执,两人扭打在一起。此时路过的禁毒大队民警贾伟看到后,为制止打斗抱住宋的腰部,宋在反抗过程中,用手中的小榔头打伤李的头部,后在医院缝合3针。

  孙尚荣讲,他在当天下午受局长指派接办此案,但因当事人宋秦贵在外看病,一直等到4月11日,宋秦贵返回家后,被叫到刑警队谈话。下午4时在做完笔录后,因主管副局长王爱华联系不上,他又请示局长何忠,到晚上7时许,何电话指示将宋秦贵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手续等他回来后补办。

  在宋秦贵被刑事拘留7天后,公安局撤销了对宋秦贵的刑事拘留,更改为行政拘留。目前,李亚涛的伤情鉴定结果还未出来。

  据吴堡公安局副局长王爱华讲,对此案定性为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是公安局根据案情需要所行使的权力。最后将刑事更改为行政处理,也只是强制手段不同而已。

  要求公安局赔偿损失

  4月11日宋秦贵被刑事拘留,直到4月19日,吴堡县检察院未收到公安局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局应当在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迟到7日,检察院4月19日对公安局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就在当天,宋秦贵对公安局更改的行政拘留提出复议,随后在家人担保下回家。

  4月29日,宋秦贵已向县法院提交了行政诉状。他认为吴堡县公安局对自己所采取的强制手段极不适当,违背法律规定。他要求公安局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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