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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民伤财的“节庆”不办为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5:47 舜网-济南时报

  □侯严峰

  前不久,安徽省巢湖市为一株“神花”耗资近百万举办节日,闹得沸沸扬扬。这是当前一些地方滥办节庆的典型体现。一些地方花样百出的节庆活动过多过滥,往往钱花了一大堆,除了领导风光一阵之外,少于经济民生有益处,多为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目前全国节庆会展活动达2000多个,除了传统的岁时节庆外,还有经贸节庆、旅游节庆、文化节庆、特产节庆等,不一而足,中部某省仅旅游节庆就有10多个。去年有关单位评选出了“中国节庆50强”,其中“螃蟹节”“油菜花节”等地方节日榜上有名。一些地方本来没有多少节庆资源,但为了图个“名声”,创造“政绩”,也牵强附会地策划节庆活动,而且不惜耗费人力物力,结果商没招到,还劳民伤财。

  此外,时下节庆活动中的一些陋习也要改一改了。譬如,一些地方为了知名度搞节庆,把地方特产也拿来为节日命名,什么桃花节、烟花节、龙虾节等等,不一而足,有的地方更是把家常豆腐也办成了节日;有的唯恐名声不大,动辄冠以“国际”“中国”之名,拉大旗作虎皮;有的大操大办,大吃大喝,舍本逐末,不顾效果;有的说是文化搭台,实际只做买卖。

  节庆是民族文化的一种表达方式。我国发轫于农耕文化的民俗和传统节庆,有着厚重的文化内涵,应当汲取和发扬光大;在新的历史时期,丰富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节庆,活跃经济文化生活,应当坚守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取向。据报道,在日本的10多个法定节日中,就有“绿之日”“海之日”“敬老节”和“勤劳感谢节”等富有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节日。相比之下,有的地方为“神花”办节日,拿特产来“做媒”,已经丢失了我们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精华。

  劳民伤财、得不偿失的“节庆”还是不办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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