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滑翔机坠毁续:幸存少女生命体征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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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7:5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4日获悉,由中国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宿迁市人民政府办、体育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河南省南乐县两天时间,没能见到与宿迁市永华体育航空俱乐部签定租机协议的责任人及相关人员。 记者电话采访了河南省南乐县张果屯乡的一名机关干部,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宿迁动力滑翔机坠毁事故经扬子晚报报道后,与宿迁市永华体育俱乐部签定租机协议的
一位自称王艳亲属的马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王艳实际年龄不足16岁,她写的任何承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应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他们将咨询有关律师,追究婚纱摄影店和宿迁市永华体育航空俱乐部的法律责任。他还特别代表王艳及其家人感谢宿迁市委市政府及人民医院。他说:“目前已花费的医药费高达2万多元,王艳由于家庭困难,无力支付,但市里领导和人民医院对王艳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让我们非常感动。” 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兼骨科主任朱裕成告诉记者,王艳由于入院时呼吸困难作了气管插管以辅助呼吸。现在她的神志清醒,生命体征稳定,5日将试行拔掉插管。(蔡啸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