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主怕证据不""硬"" 轻微事故现场撤离有些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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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8:28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5月1日起,《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记者“五一”期间在南京街头采访时却发现,在许多车主眼中,事故“无小事”,即便是轻微的碰擦也不轻言撤离现场,自行协商非得有交警或保险公司理赔员到场不可。 5月3日傍晚6点左右,记者途经通往卫岗的童卫路时,发现这条僻静的马路居然排起了车队,其中包括不少由长巷驶出的公交车。记者沿着车队寻找发现,原来是一辆奥迪A4轿
记者采访司机时发现,公交车司机普遍认为,碰到这样的轻微碰擦应该自行协商,主动撤离现场,一来不要造成路堵,二来如果协商顺利也不耽搁乘客;而私家车主则认同奥迪车驾驶员的做法,认为如果撤离现场后双方又达不成一致,理赔时会因为证据“不硬”而吃亏。一些司机告诉记者,听说了轻微事故有个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但不知道什么程度为轻微事故,如果自己的车遇到事故,哪怕再轻微的碰擦也会很心疼,心里感受事故“无小事”,没有结果不会轻易撤离现场。一位看过轻微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报道的新手还引用条文“本可以先行撤离、自行协商,但未主动撤离的,依法进行处罚”举例,“本可以先行撤离”是个认知问题,如果因为认识不一致而受到处罚,确实有些冤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