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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包裹受损 责任要自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1:09 西部商报

  本报实习记者 甘菊萍 为您报道 昨日上午,刘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5月4日下午他从十里店邮电所取回儿子寄给他的包裹后发现,包裹里面的物品不同程度受到损坏。当他找到邮电所理论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邮局只负责外包装好坏,里面的东西受损与他们无关。

  据刘先生讲,5月4日他从十里店邮电所取回儿子从广州寄给他的包裹后,发现里面的电饭煲、台灯等物品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邮寄过程中东西严重受损,邮局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当刘先生到邮电所理论时,邮电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邮局只负责外包装好坏,至于包裹里面的东西受损与他们无关。刘先生认为,既然交了邮寄费,邮局就应该保护客户邮寄物品的安全。

  就有关邮寄物品受损,邮电所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记者采访了十里店邮电所。据邮电所工作人员介绍,电器类物品是不允许邮寄的,但如果寄件人坚决要求邮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则由自己承担,邮局不承担责任。同时,他也找出了刘先生的包裹单,上面标明邮寄的物品是电器,而且包裹单的备注栏里面清楚地写着“损坏自负”的字样,所以刘先生的邮寄物品受损,邮局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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