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有特价无原价顾客小心被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2:2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李青张伟)5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价格欺诈进行了重新明确。但记者昨日走访省城市场发现,一些商场在商品标价时仍存在一定问题。

  记者昨日在长江路一商场内看到,悬挂在促销衬衣上方的两张巨大的“特价”标签上,只写着“特价”,没有原价。此外,还有不少价格标签也存在“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问题,有的没有写明降价的时间和原因,有的降价原因一栏写的是“海报”,
还有的就只有一个光秃秃的“××元”。

  此外,在一些手机市场内,“全市超低价”、“震撼价”等标语更是铺天盖地,吸引众多消费者的目光。

  一方面标价大玩噱头,一些促销活动也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记者的一位朋友诉说了其节日期间的一次购物遭遇。她说,一商场在楼层到处悬挂和张贴“买200送100”的告示,但当她买了商品索要赠券时,却被告知该品牌不参与商场的买送活动。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物价部门。据介绍,这些商家的行为都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相悖,涉嫌价格欺诈。譬如,按规定,商家不能在价格宣传时使用模糊的字眼,所谓“特价”、“超低价”等,消费者都是无从判断比较的。另外,消费者获得赠券的条件必须在商场内明确标明等,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

  不过,记者从合肥市12358价格投诉中心获悉,目前有关价格欺诈的投诉并不多。专家认为,可能与消费者对一些最新确定的价格欺诈行为已司空见惯有关。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已经要求各地节日期间深入开展商业促销价格欺诈重点检查。同时,“12358”价格举报电话在节日期间内24小时畅通,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可立即投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