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客渡船须为乘客配救生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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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3: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 张魁勇)夏季汛期将至,市政府办公厅节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在汛期到来前,把乡(镇)渡口船舶和水上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坚决取缔和打击“三无”船舶,清理取缔非法停靠点,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要对通航河流、码头、船只及相关细节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乡村客(渡)船须达到安全行航条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县级政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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