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编书不给钱 法院判决付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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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3:53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李自庆记者朱俊骏实习生秦牧秋)退休教师应邀编写学生辅助用书,但委托方却不支付稿费。催要无果之下,这位退休教师将对方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如数支付原告稿费。 现年58岁的孙某是江苏省连云港市的一名退休教师,从2004年4月起,孙某就接受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组织编写学生辅助用书。同年8月13日,被告公司员工
2005年6月14日,张女士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孙某2004年下半年共编写11本教辅用书,合计1148页,稿费总额为57400元。尽管稿酬数额被确认,但孙某却一直要不到钱,无奈之下只得走上法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