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四项任务服务新农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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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7:2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李薇薇)司法部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自订了四项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社会保障以及
———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既要及时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民间纠纷,也要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撤村建居、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群体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服务。采取多种多样、适合农民特点和需求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