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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被抢 麦当劳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消费者在用餐时财物被抢,餐厅该不该对消费者的损失负责?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一起状告麦当劳餐厅的案例,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一天晚上,东莞市民姚女士带着儿子到一家麦当劳餐厅的二楼用餐,一女子趁姚女士不备,将其手袋抢走,姚女士起身追夺并大声呼喊“有人打劫”。追至二楼楼梯口时,抢包女子的两名同伙拦住姚女士,阻止其继续追赶。最后,抢包女子及两名同伙逃之夭夭。

  姚女士说,在整个过程中,她一直大声呼喊求助,但麦当劳的员工视而不见。其间在一楼、二楼的餐厅内均有麦当劳的工作人员往来送餐和清洁,但无一人出来制止不法行为,现场也没有一名保安人员,致使3名不法分子顺利逃脱。在她的要求下,麦当劳的工作人员才打电话报警。姚女士损失了一部价值2000多元钱的手机、现金450元。她将这家麦当劳餐厅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

  令这家餐厅赔偿其损失人民币2900元。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姚女士被抢包时,刚好保安就餐,餐厅内并无当值保安人员。法院认为:被告经营的麦当劳餐厅作为一家知名品牌,理应配有完善的管理系统,对突发事情应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但法院同时认为,这家麦当劳餐厅已提醒过消费者要看管好自己的财物,但姚女士却在用餐时把手提包置于桌面,因此手提包被抢的主要过错责任应由姚女士自行承担;而餐厅承担次要责任。法院最后判决:餐厅应赔偿姚女士30%的损失。据新华社(短信代码409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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