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登机“误”用假身份证 一旅客被治安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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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7:47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5月5日讯5月3日早晨,乘坐山航4933航班去武汉的张某,在安检时被查出使用假身份证,她毁掉假证,想用真证“调包”,被公安部门查出,最后被处以罚款和拘留。 据介绍,当日张某使用随身携带的假身份证,于早晨7点30分在接受安全检查时被安检员李扬查出,因触犯了法律,她被移交公安机关审查。在等待公安人员审查过程中,张某的同伴趁机将假证与真证调换,并将假证撕毁后丢弃到厕所马桶内冲走,企图销毁罪证。审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使用假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张某在使用假证被查获后,想方设法销毁罪证,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记者高祥森通讯员秦传松) | |||||||||